4月18日,在推进天府中央法务区启动运行三周年系列活动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正式揭牌。
随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正式揭牌,它将与当日揭牌的成都环境资源法庭,以及前期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点、法院以及法庭,共同形成“一点六院八庭”的新格局。
即最高人民法院五巡成都审判点;“六院”即四川高院、成都中院、成渝金融法院、天府新区法院、成铁一院、成铁二院;
即成都金融法庭、成都破产法庭、成都互联网法庭、成都知识产权法庭、成都国际商事法庭、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四川高院少年审判庭、成都环境资源法庭。那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到底是干嘛的?管辖范围是哪些?
据了解,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以下简称“四川高院少年审判庭”)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的审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其健康快乐成长密切相关案件;涉老年人基本生存性权益,以及保障其安享晚年的相关案件以及与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权利密切相关案件的审判和综合指导机构。四川高院少年审判庭实行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四川高院少年审判庭的保护对象不仅含未成年人还包括老年人、残疾人,是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主体,一并推动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司法保护的“川法特色”阵地。
首先,涉未成年人相关案件的提级管辖、二审和再审审查;对全省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拟定完善与未成年人工作相适应的机制等工作;完成其他与未成年益保护相关的工作;指导下级法院有关审判工作。其次,基于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原则,对涉老年人基本权益的相关案件审理、对下指导工作、对外协调等工作。
最后,基于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权利的原则下,对涉残疾人相关案件审理、对下指导和对外协调等工作。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其健康快乐成长密切相关案件方面: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未成年犯罪案件;涉未成年人监护权、扶养权纠纷、未成年合法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等案件;
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侵害老年生命身体健康等涉人格权纠纷、居住权纠纷以及涉老年人赡养、扶养、继承等家事纠纷、养老等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