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音讯,11月6日,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贪婪、挪用公款、纳贿、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一审揭露宣判。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发表显现,蔡国华被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公诉至东营市中院,该案于6月9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蔡国华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婪罪、挪用公款罪、纳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共五个罪名,案涉金额共约103亿元。
详细而言,蔡国华被控犯有五宗罪,涉嫌滥用职权形成恒丰银行经济损失8.9亿余元、涉嫌贪婪1022万余元、涉嫌挪用公款48亿元用于个人运营、涉嫌纳贿11.8亿余元(10.7亿余元系未遂)、涉嫌违法发放贷款35亿元。